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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IP:61.184.*.*
2008-12-1 11:47:44
关于工伤认定
我是县委举办的第13期青干班的一位学员,在县委党校统一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途中受重伤,伤愈后到县人事局申请过工伤认定,但一直没有答复,并听说县领导有交待,13期受伤学员除了河口的张映春外其他的不能算工伤,最近听说县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工伤认定和鉴定的文件,对县委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甚感欣慰,可跑到劳动局一打听,说劳动局可以作工伤鉴定,但人事局必须要先认定为工伤。请问人事局有关领导,现在我应该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和鉴定?谢谢!
[版主回复:]
远安人事

版主QQ:94519492
2008-12-2 16:48:48
回复:按照远政办发[2008]99号文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作者QQ:36092000 IP:61.184.*.*
2008-11-27 13:33:24
职称问题咨询
请问哈,我是2000年中专毕业的,专业是电脑会计。毕业后没有办技术员的证。我现在想申请助理级的职称,符合条件么?好象计算机考试如果以前学习的是电脑专业的话可以免试。不知道可不可以啊?
麻烦回答。谢谢!
[版主回复:]
远安人事

版主QQ:94519492
2008-12-1 11:42:58
回复: 1、中专毕业生的起点职称为员级,没有技术员的职称不能申报助理级职称;2、学历为计算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免考计算机。

Viola

IP:116.24.*.*
2008-11-25 21:32:35
关于在外地工作的远安人的档案何户口问题!!
我是在外地工作的远安人!我觉得远安人事局在某些方面亟待改进!

首先,档案问题上:

对于那些把档案自己转回来的人,人才中心做的不仅仅是按照物价局的规定自己只顾收取管理费用,而应该做多一步(为人民服务是你们的职责所在),问一下别人这个档案是不是暂时存放,以后还要不要调走。

我现在看明白了,我当初交的一百八十块钱只是为我的档案在人事局找了个位子放着,你们可以什么不不做,连个鉴定,和公章都不能盖,如果当时告诉我要盖章,签意见会贵一些的话,我们也没有意见,现在等到我们要办事情的时候在这里叫,而且要接近年末了,好像有点不人道吧?

而且这跟放在自己手上没有区别吧?

Viola

IP:116.24.*.*
2008-11-25 20:24:38
关于个人档案的问题!
请问一下,为什么我们以个人身份存放的档案(交了档案费用)不能做政治和现实表现鉴定,补充一句,本人还是远安人,远安的户口,只是不在远安工作。

如果时流程有问题,为什么放档案的时候不说?如果我要把档案从远安调出来,应该怎么做?
[版主回复:]
远安人事

版主QQ:94519492
2008-12-2 16:49:41
回复: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2000年236号文件,个人单纯性存档收取档案管理费180元/年,如要出具政治表现等证明就要办理人事代理,代理费300元/年,调出档案请到档案接收所在地有保管档案资质的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开档案商调函。

教师

IP:219.139.*.*
2008-11-25 15:06:02
事业单位要一年一签合同吗?
请问:
我是去年来县工作的教师,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刚来时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今年合同到期了学校又通知我再签一年,请问这正常吗?问学校说不清楚,是人事局搞的,请问我是不是每工作一年都要签合同?
[版主回复:]
远安人事

版主QQ:94519492
2008-11-25 17:41:44
回复: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转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远安县教育系统2007年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远办发[2008]40号)文件规定:凡被聘用的教职工都必须在单位与个人协调一致的前提下,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县人事局鉴证。中小学校长、局属单位负责人、教职工的聘用期为三年,聘期届满后,实行全员公开竞聘。新聘用的大学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聘用大学生毕业生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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