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事局服务承诺 点击:
1、打造“法治人事”,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维护人事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2、打造“清廉人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坚决杜绝接受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 3、打造“阳光人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业务事项一律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对涉及敏感性问题实行阳光操作。 4、打造“效能人事”,努力塑造“人事干部新形象”,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对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事情要雷厉风行“速办”,对政策明确的业务工作“快办”, 对政策不明确的问题“慎办”,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又不违背政策的问题创造条件"巧办",对不能办的事依据政策解释清楚。 5、打造“和谐人事”,服务工作以人为本,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态度热情,待人诚恳,领导和群众一个样,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尽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6、打造“诚信人事”,有诺必践,有言必行,严格执行信访规定,做到来信必回,来件必办。一办到底,一查到底。接到服务对象举报后,一经查实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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