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专项评审工作的意见 点击:
宜市职改办[2006]60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
为了客观评价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更好地开发利用农村人才资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在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专项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范围和对象
凡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畜牧兽医、花卉苗木等专业,并被乡镇以上政府命名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人员均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项评审。
二、评审级别及专业名称
评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四个级别;专业名称分别为农民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工程师、畜牧师、兽医师和农业技术高级技师。
三、评审方法及权限
乡土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采取集中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价他们的技能技巧和实际操作能力,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对本地经济或带动农民致富的影响力。评审工作在市职改办的指导下进行。初级职称的评审由各县(市)区职改办组织实施,中级和高级职称的评审由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农业、献身农业、积极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具备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为广大农民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技师职务:
1、具有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能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推广、科学实验、技术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有一定水平和技术价值的专业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4、了解本专业科技动态,并及时引进、吸收、消化先进科技成果,在提高农业科学水平、增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5、从事农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能解决农业试验,技术示范和推广以及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农民开展技术工作;
4、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并能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专业总结和调查报告;
5、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
(四)初级职称评价标准由各县(市)区自主制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
2、基层单位推荐
3、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4、专业工作总结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对我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开展专业技术职称专项评审,是人事职改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举措,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各级人事部门应该组织他们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应知应会的培训。评审及培训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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