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点击: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鄂职改办[2007]29号),结合我市几年来开展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7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范围、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国家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除外),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专业 测试专业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6年〔修订本〕)中的测试专业名称和代码一览表。
三、测试方法 水平能力测试分别采用笔试、面试和人机对话三种方式。 1、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部分专业,采用面试的方法。这些专业有:工程系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建筑和农业技术两个专业除外)、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统计、会计、审计)师、自然科学研究(正高)、播音、工艺美术、律师、公证、法医技术、教师等系列的正、副高级。 其中卫生系列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具体报名及测试另行通知。文化、艺术暂停一年。 2、其它系列专业均采用笔试,其中审计(高级)、会计(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考试笔试。 3、高校、中专教师的面试由各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教学工作的实际,主要以说课的方式组织进行。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笔试。 高校、中专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测试工作另行通知。 4、路桥港航、农业技术、档案三个系列(专业)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继续按鄂职改办〔2002〕88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笔试。 各系列专业具体测试范围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6年〔修订本〕)。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6年〔修订本〕),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近期两张一寸免冠彩照按以下程序报名: 1、各县(市)区参加笔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中央和省属在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市职称评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和省属在县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就近报名并参加测试。 3、各专业面试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已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一式三份,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供面试时使用。 4、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或管理人事档案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盖章,就地、就近报名。 5、工程系列正高职(建筑、农业技术专业除外)、经济、统计、会计、审计专业(正高)、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可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报名,也可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律师公证、播音和法医技术等专业,直接到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名及参加面试。
五、测试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9日—4月28日
(二)领准考证时间 2007年6月18日—6月22日
(三)测试(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测试时间:2007年6月23日下午14∶00—16∶30。 2、面试测试时间:除工艺美术专业于11月中旬完成外,其它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必须在附件1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面试专业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四)成绩查询、办证时间及要求 2007年8月上旬,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办证时间及要求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brsks.gov.cn)。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中小学教师笔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批后相对集中分批办理合格证,具体办证时间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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