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程序 点击: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等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二、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听取群众对被考核者的意见。
三、主考人评鉴。单位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的年度工作总结、群众意见,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考核委员会(小组)对主考人提出的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综合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反馈。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六、总结。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综合计划股填报《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审核备案表》、并将《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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