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 点击:
一、申报计划。全县考录公务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县直各单位在接到我局上报公务员录用计划的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在编制和计划限额内,填报《录用国家公务员计划申报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招考时间、报名地点、考试录用办法及招考岗位。 三、公开报名。在统一时间和地点公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报考人数和岗位比例的相关规定确定开考岗位,并进行岗位调整。 四、笔试。报考人员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排名情况公布。 五、划定分数线。划定一条最低控制线和一条进入储备人才库分数线,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分数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六、面试。按一定比例和岗位排名高低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录用。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高低顺序确定和公布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后合格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因体检和政审淘汰的依次递补。按有关规定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按审批权报县人事局公务员处审批。录用审批表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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